泉州市提取条件是什么?目前泉州市规定住房提取的种类总共有14种: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本息;
3.离(退)休;
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户口或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出境定居;
8.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9.调到省外工作;
10.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1.遭受台风、暴雨、泥石流、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因突发事件造成房屋毁损,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2.【】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 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3.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
14.农民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并且没有余额的,可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以上是关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知识介绍,如有疑问,可向泉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查询泉州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以及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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