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布实施以来,由于其适应性较强,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些地方存在疑虑和偏差,主要是对利率风险及其处理方法理解不够,不能区分积累期的计息利率和领取期的给付利率,甚至存在随意调高给付利率的做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最大限度地有利于养老金领取人。
所谓最大限度,就是不能超越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超越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顾现实和未来的可能,追求不切实际的高给付标准的做法,同时潜伏着高风险,严重危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实际上也危及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最近,随着通货膨胀势头的有效控制,保值贴补取消,国债利率逐渐降低,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了存贷款利率,还有可能继续下降,这些都说明了利率风险的存在。
根据这些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要求和积累期计息利率也将作相应调整。制定科学可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工作中正确实施,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