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报告称,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报告称,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江苏暂无并轨方案养老金改革方案已获通过,将破除”双轨制“。江苏的情况如何?昨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目前,省厅并未接到任何通知,暂时没有相关的安排和并轨方案。江苏养老保险现状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达2236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江苏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9.70万人,其中缴费人数1807.86万人,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江苏已连续10年以10%左右的幅度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236元。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已实施20多年,但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没有全面启动改革,导致养老金双轨运行,逐渐拉大差距。记者了解到,此前南京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但是依然没有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我省城乡养老保险已并轨2010年江苏省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了;2011年7月份实施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将城镇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纳入到了养老保障体系。2013年11月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一视同仁“,实现”并轨“。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互转今年7月11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对江苏3000多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来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可以相互衔接、自由转移了。”企保“和”居保“都是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236元,而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9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高的地区在5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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