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于2015年8月6日至8月11日推出 心喜 系列2015年第30期人民币190天组合投资型非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期限为190天,投资起点金额为5万元。
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收益权)、保险债权计划、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存/拆放交易、金融资产/权益转让交易、金融资产/权益买入返售交易、信托贷款、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国债、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和债务、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逆回购交易、债券正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可转债基金、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资产支持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固定收益类证券。
产品收益情况如下:本产品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计划下的各项投资收益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及其他本产品费用后的余额。
1.如果理财期限内理财计划下的各项投资全部能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理财行于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一客户投资金额占本期所有客户投资总额的份额比例分配已收回的理财计划资金,客户可获得的封顶年化收益率(以R表示,下同)为5.30%;
2.如果理财期限内理财计划下的各项投资全部或部分未能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理财行于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一客户投资金额占本期所有客户投资总额的份额比例分配已收回的理财计划资金,在此情况下,客户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R,且很可能低于R,最差情形是客户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者将面临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和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项下的发行人、债务人、担保人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同时本产品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工具/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根据北京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适合稳健型(含)及以上客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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