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起实施新政,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由每年一次改为每3个月一次。《法制晚报》记者采访发现,以往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时,租房者可在余额范围内按房租总额提取公积金。
改为3个月一次后,租房者只能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等退休或买房时再提取。部分租房者称,单次提取额仅够交1个月房租新政规定,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记者了解到,以前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时,只要账户里余额够,便可提取全年房租总额。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大郊亭桥附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提取额度指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总和,目前确实只能提取3个月内的缴存额。 其他的余额再多,也只能等到您退休或者买房时再用。
按照新规定,我3个月只能取3000元公积金,才抵1个月的房租。 在方庄附近租房的白领高小姐表示,她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度约为1000元,但房租却为3000元, 我账户里还有好几万呢,却不能提出来补贴房租,太不合理了。 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租房者,其中有9人表示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够支付房租,白领郭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因工作需要,郭先生在离单位较近的秀水园新租了套1居室,房租3300元/月。 我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近2000元。 郭先生介绍说,他工作8年,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0万元, 余额差不多够支付3年房租,现在每次只能取不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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