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不符合目前实际近期,一些省市相继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治病救急。这些办法的出台,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了这笔原本供市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资金。也有专家呼吁,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灵活的领取机制。那么,南通的实际情况如何?南通市民对此如何看待?专家又如何解读?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南通市民:大多赞成,但希望完善医疗制度一场大病带给一个人的打击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时候一场大病也许能让一个家庭负债累累,甚至因病返贫。这也许是不少省市推行“大病提取公积金”的出发点。近而立之年的陆女士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对于是否能推行这一政策,她有着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应该根据人群来区分。有的人公积金缴存本就很少,这类人存缴的公积金本身就不足以购房。这类人如果生了大病,我认为应该让他们把钱提出来先用。 ”身为公务员的袁女士认为,对此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如果从遵守政策法规的角度,我觉得公积金的使用有其专门的规范要求,应该只能用于房屋方面的用途;如果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既然公积金就好比存在银行里的钱一样,当老百姓确实遇到大病时,应设置一种途径让他提取。 ”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范先生认为,“公积金既然是自己的钱,应该有支配的权利,尤其是涉及到健康问题时,也许这就是救命的钱啊。人都没命了,还要钱干什么?关键还是要完善我们的大病医疗制度。如果保障到位了,那也许就不会有人再打这笔钱的主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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