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至9日,国家调查组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淮南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政府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各项申报资料,并实地查看了所有申报项目。调查组对淮南市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淮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具体项目提出了解决方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检查组的意见,对原申报的保障性住房贷款项目进行了再审查,重新确定了兰亭小区、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等5个试点申报项目,并经市政府批准,于4月15日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久可望得到批准。申报项目总投资51.15亿元,建筑面积412.89万平方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供21.99亿元的贷款规模。 淮南市作为全国29个试点城市之一,此次申报试点工作的批准和实施,将为淮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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