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昆明市人社局透露,4月10日前,我市将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并兑现完毕。经调整,我市退休(退职)人员人均养老金将上调15%。这是我市第19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次调整的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和以往相比,本次调整变化较大。”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首先本次调整幅度较大,经过调整,退休(退职)人员人均养老金上调15%。
调整更注重公平,不再区分退休和退职,一律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5元,另外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同时,本次调整调整向具有高级职称、高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养老金偏低的4个群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退休前经相关部门批准,具有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至200元;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20至30元;向经过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60%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但不超过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市的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其中二类地区(禄劝县、寻甸县)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5元,其他地区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