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已经出台。按照本次调整通知,我市5万多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及1.78万名 五七工、家属工 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1-4月份调整增加的部分会在4月底前落实到位,5月起按月发放。 此次调整是我市连续第十一次为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进行。其中,在定额调整方面,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五七工、家属工 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在挂钩调整方面,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在上述两种上调办法的基础上,适当对几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倾斜调整。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 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 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纳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五七工、家属工 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 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 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2168元的,一律调整到2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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