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之久,涉及国务院十几个部门的养老金委托投资办法即将推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经过两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了较为集中的若干焦点问题。 《证券日报》通过多个渠道梳理发现,养老金全面开启市场化、多元化委托投资遭遇了五大问题。一是仍存在是否推动养老金委托投资的疑虑,二是养老金委托投资被误以为资金全部投资股市,三是只要养老金投资股市就一定亏损,四是养老金投资股市风险较高,五是投资收益应该量化到每个人。为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多方人士,以此探究养老金投资的现实需要。 持续贬值威胁养老金安全 《证券日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00年开始有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平均年化收益率仅为2.32%。基本养老金每年收益率低于1年期存款利息收益,同时远低于14年来的通胀水平。 另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基本养老保险在过去20年来,贬值将近1000亿元。 今年4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表示,按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是也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制,截至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的结余已经超过3.5万亿元。 在当前养老压力日渐加大、养老金贬值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改革养老金投资运营模式,迫在眉睫。郑秉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比存银行强,要改变以往“轻投资,重储蓄”的养老金文化。 “实际上,除了侵占、挪用养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危机养老金安全之外,贬值也是影响养老金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贬值也会造成养老金损失,同样会影响基金安全。”另一位国内权威研究者表示,让养老金通过委托投资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也是出于对基金安全的考虑。 养老金入市不是“炒股” “尽快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政策,彻底扭转基金贬值的格局。”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投资并不意味着养老金全部投资股市,并且也不能做出只要入股市就会赔钱的判断。”郑秉文称,要彻底改变投资就是炒股的错误认识。 根据《办法》,养老金委托投资将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权益三大类,股票投资只是权益类6个投资品种之一,这意味着投资股票仅仅是一部分资产配置。此外,养老基金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 上述权威研究者称,“股票是市场化投资的重要品种,而且还属于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办法》更多体现了养老金委托投资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这就不能把一个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排除在外,而是要给予一定的投资空间。” “但部分养老金入市会向股市释放积极信号,作为长期资金对市场的稳定作用可以提升信心。”上述权威研究者强调。 政府监督+公众监督 在风险控制层面,《办法》已经做出全方位制度安排,一是对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可以形成多方制衡机制。 二是要求受托机构建立健全养老基金受托投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办法。同时要求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还要健全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 三是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投资管理机构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重大投资损失。 四是对于养老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存在道德风险、管理缺失而造成的损失,同时也明确通过扣减相关机构的管理费等一些制约措施,特别是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情况,还将在3年内暂停其业务资格。 更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投资实现市场化运作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微博]、银监会、证监会[微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让公众享有知情权。 增进参保人的福祉 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研究者称,养老金委托投资制度安排有利于避免地方分散投资造成的低效率,影响基金安全;集中委托投资有利于把全国优秀人才聚集起来,从而降低投资成本;有利于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使得投资收益得到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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