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正面回应养老保险缴纳“不管哪类参保人员,多缴都划算”。
昨日,人社部专家再度表态:养老金没领完有望继承。
沈阳市目前执行什么样的政策?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
人社部:养老金没领完有望继承
昨日,有媒体报道,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在养老保险制度修正的时候,统筹账户也应该设定一个最低发放年限,如果没达到最低年限,剩余年限的钱也应由子女继承。”
之所以有这样的表态主要源于近日社会上对“多缴纳养老金究竟划不划算”等一系列养老金待遇问题的讨论上。
在人社部肯定了“多缴纳养老保险肯定是划算的”之后,一些人又担忧:缴了那么多钱,一旦离世,退休金还没领完不白缴钱了吗?
对此,人社部专家表示:多缴养老保险费划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担心来不及领完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许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目前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之中。
本地:已领取退休金 个人账户余额仍返还
“我缴了几十年的养老保险,去世后剩余养老金是不是就充公了?”日前,退休了5年的沈河区居民老王有些担忧。
沈阳市的情况究竟如何?没领完的养老金真的就充公了吗?
记者从沈阳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过世后个人养老账户中余额按照规定应返还给合法继承人,不存在充公的情况。
相关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如参保人在职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核算后将全部返还给合法继承人。如参保人已领取过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合法继承人。
但目前从国家总体层面看,进入到社会统筹基金的部分,目前没有返还的说法。
举例
领取时超过“计发月数”就赚了
如果养老金没领完,子女能继承多少呢?
首先,先了解一下目前沈阳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以沈阳市城镇职工为例,单位缴纳的20%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的8%进入个人账户。另外,退休年龄决定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每月参保人员发到手的养老金中,有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计发办法规定,不同退休年龄者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除以计发月数后,每一份的金额就是养老金中来自于个人账户的部分。
以沈阳市城镇职工为例,2006年调整计发月数后,女50周岁退休按195个月计发,男60周岁退休按139个月计发,如领取养老金时间超出后,将全部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出。
假设王某(性别,男)参保20年,2014年2月份办理退休,2014年3月份领取养老金1800元。退休前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达2.1万元,按照139个月计发,每月约为151元。也就是说,他每月的1800元养老金中有151元来自个人账户,其余的1649元来自社会统筹基金。如王某在领取了6个月的养老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为2.1万元减去已支出的906元(1516=906),其继承人可领取到20094元。
如果您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超过了对应的“计发月份”,那么您就“赚”多了。因为超过“计发月份”以后领取到的养老金,都来源于国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钱自己已经全领取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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