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开幕前,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说,国家将采取三项措施,解决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此前,人民日报和人民网的网络调查显示,在2011年你最关注的十大问题调查中,90%以上的网民认为,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希望今年的“两会”能够解决。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并成为众矢之的。养老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主要是指,企业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由国家统筹发给退休养老金,而公务员则按照在退休前按岗位工资高低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双轨制”最直接的表现是养老金金额的差别,深层的原因则是养老金计算方式、来源、管理等方面的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实质是财政负担,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则是社会化,养老金水平与企业、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基数普遍按照企业的“基本工资”执行,直接导致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偏低。77岁的长沙人杨永太曾专门来到本报质疑“双轨制”,“同样是为国家做贡献,为什么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还只有一千多一点,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则可以拿到四五千?”尽管2005年起,国家连续6年7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翻了近一番,但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依然较大。对此,温家宝表示,要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职工,特别是具有高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离退休待遇,并且逐步把这种待遇机制化;在企业具有年薪的地方,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增加退休职工的工资;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进行试点。2009年初,广东、山西、上海、浙江、重庆等5个省市,被确定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截至目前,五个试点省市的实施方案都未出台。全国政协委员宋晓梧就此认为,关键不是“提办法”,而是“下决心”。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张莹龙源李柯夫嘉宾介绍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陶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公共经济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周兆达: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湘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双轨制”:历史原因造成的二次分配不合理潇湘晨报:养老金双轨制是在一种什么背景下出现的?唐钧:其实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干部和企业工人的退休金待遇就有不同,只是当时两者差距并不十分明显。周兆达: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二次分配的不合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了纳税人的钱,财政兜底的钱是劳动者创造的,但一部分创造者却不能完全享受这个待遇。赵湘平:1994年之前,机关和企业职工基本退休工资都是按照劳动部114号文件,通过计算在职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于当时养老金没有积累,出现了发放拖欠,退休工人养老金涨幅不高。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大幅调整工资,退休职工随同在职职工一起提高了待遇。造成了机关和企业退休金平均相差一倍左右。在财力增加的前提下,国家还是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待遇,到2011年已经连续7次大幅度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国家则是有意识地放慢。如果按计算公式,当时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已经基本接近机关退休职工,差距是200元左右。但大约5年前又出现了新情况,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有乱发津补贴的现象。
后来中央统一规定,各省根据自身财力制定平均津补贴标准,退休人员还是按照在职工资一定比例领取。这让原本缩小的差距再次拉大。因为工资和津补贴出现倒挂,津补贴等于甚至高于了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有可能增加了一倍,导致出现了“两个高工不如一个勤杂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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