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感慨当前金融行业、特别是互金领域变化之快,政策更新频率之高,辐射面之广。上面的工作效率确实是进步了~
前几天还在写DYHJ的业务模式、提示政策风险。没几天,政策风险真的就如约而至了。
最近央行推出了互联网黄金业务新规文件,就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同时公布《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签署日期为2018年5月8日,意见征求截至5月11日,时间很短。
那么新规对于互联网黄金理财有什么影响呢?
挑重点讲,互联网黄金业务新规的出台好比“四把白刃”,刀刀都明晃晃架在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互联网黄金理财平台”的脖子上。
下面请接刀~
第一刀:千钧压砣,主体资格严了
政策原文:黄金产品是指除实物黄金买卖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资管产品和衍生品。
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
解读:也就是说以后提供黄金产品只有几类机构:
一类是金融机构,比如公募基金、银行等,卖的纸黄金,黄金ETF,LOF。
一类是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比如上海黄金交易所。
政策原文: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
解读:有资质的互联网机构可以代销(姑且不表,下面还有仔细介绍),但是设定门槛,减少玩家,让风险更可控。不过说句实话3千万对于玩金融的公司确实也不是什么事。
第二刀:砍手断臂,黄金账户没了
政策原文:黄金账户作为黄金产品的簿记系统,在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解读:这话啥意思?是不是意味着黄金账户只能够由金融机构提供,互联网等其他平台不能进行账户记账。这招有点狠,但是破解难度不大,可以通过网站、app模块嵌入的方式规避掉。搞金融的都是很善于创新的。
第三刀:抽刀断水,业务模式禁了
政策原文: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
解读:这招实在太准了,针对性很强,是最致命的。互联网平台你就老老实实的代销黄金,提供产品展示服务。其他回购、转租、赚利差的游戏你就不要继续玩了。要知道现在很多平台都是依托于将投资者购买的黄金向黄金业务上下游的渠道进行转租赚取利差的,这是出借黄金的收益来源。当然也是最容易出现猫腻的地方,投资者不知道自己的黄金到底转租给了谁,有没有变现进行变相融资的情况。这下好了,政策明确这样的模式以后全面禁止。想要政策套利?又得“另谋出路”了。
第四刀:画地为牢,合作对象少了
政策原文:委托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
解读:以后互联网平台可以合作的黄金产品买卖的机构越来越少。
所以当你听到某某平台介绍自己合作的机构不在以下名单,就可以判定不合规。那么如何知道平台合作的机构是谁呢?这个很简单打电话问客服就行。
刀锋行走,未来出路断了?
那么新规之后,互联网黄金理财我们还能不能投?
对于有资质的公募基金、银行的黄金业务我们可以继续买,但是估计大多数朋友兴趣不大。
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固收类互联网理财产品,咱们还是少买买了。就算平台背景很硬,但是我们逆势操作,收益和风险是不太对等的。
乱局之中,何不静观其变~毕竟固收类理财是以大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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