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住建厅的消息称,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向13663户职工发放个人贷款47.83亿元,同比下降了三成。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季度,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增速放缓,但由于基数调整,公积金归集额环比上季度明显增加;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去年明显回落,资金开始呈净流入态势,流动性不足得到缓解,总体运行良好。
截至9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达304.9万人,较去年年底增加7.6万人;累计缴存总额突破2000亿元。 新的调整方面,无房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租赁期间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每年提取一次。另外,符合所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