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车主而言,一般在购车时,4S店等中介机构会建议车主投保全险,并直接与特定的保险公司相挂钩。但车主自己也要明白车险怎么算,这一方面可防止中介机构从中不正当渔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进行综合对比,选取其中物美价廉的保险公司投保车险。
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具有强制性,否则要被扣车,并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单纯从交强险来说,以6座以下的普通私家车为例,交强险的保费是950元,执行全国统一定价。而商业险是属于车主自主选择的险种,主要有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损免赔额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等,此外还有若干附加险种,每个险种的投保的对象、责任和理赔都不相同。
作为重要的基本险,车损险与盗抢险的费率计算都是与车辆的购置价相联系的,价格高的汽车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同样较高,一辆价值10万元的私家车,一年的车损险基准价价在1800元左右;而第三者责任险与车价无关,需要参考的是确定赔付的最高保额,故可能存在宝马与QQ缴纳同样保费的情况;而与交强险一并缴纳的车船税则属于地方税,由各地根据税目表自行决定征收标准,如北京市的征收标准为1年480元。
第三者责任保险
这是对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补充,也就是说根据现在的赔偿标准,车主在得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后,仍需承担相当大的赔偿,所以车主还得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来转嫁潜在的风险。第三者是指除了被保险车辆以外的东西,包括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人、动物、道路交通设施等。所谓第三者责任保险就是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上述人、物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规定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主要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
车上人员责任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这一险种的金额也由车主选择。从目前承保的情况看,每个座位的保额以1万--5万元居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的核定座位数。
一是避免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所谓超额保险,简单说,就是车主买了辆价值10万元的车,却投了15万元的保险。不足额保险则恰好相反,价值10万元的车,只投了8万元的保险。对于车主来说,这两种投保方式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避免重复投保
车主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后,再到别的保险公司重复投保,误以为这样万一出了事故,便可得到双份赔偿。其实不然,《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付,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