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试行)》
日期:2018-12-14 来源 :网络
日前,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试行)》。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是实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二是试行阶段性提取政策。该中心在2015年5月至12月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来发生过购房行为,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分期分批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三是放宽先取后贷政策,扩大提取范围。四

日前,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试行)》。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是实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二是试行阶段性提取政策。该中心在2015年5月至12月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来发生过购房行为,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分期分批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三是放宽先取后贷政策,扩大提取范围。

四是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所承担的购房费用。

五是减少审批环节。自2015年5月份起,缴存职工办理退休提取业务,取消单位加注意见和提供退休证明等环节。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一是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范围,提高可贷额度。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先提后贷业务,由发生购房行为3年内延长到7年之内,异地购房的还可适当放宽1至2年;发生购房行为7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装修贷款。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月缴存额、缴存年限、缴存余额、身份以及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最高贷款比例为总房价(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米1000元以内的住房装修费用)的8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二是简化贷款手续、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限。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朔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试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住房公积金封存流程是什么?以下情况应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1)职...
    住房公积金封存流程是什么?以下情况应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1)职工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2)职工因调离等原因需中断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待转移的;(3)职工因离退休需中断缴存(手续待办期间),职工个人账户待支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应如何处理?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 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放...
    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放宽贷款使用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3.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
  •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7]72号) 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有如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缴存人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政府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缴存人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基数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核定2015年度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确定(一)缴存基数计算。2015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4年1至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二)工资总额组成。工资总额由六部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2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2013〕125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以及深圳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有关数据,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6月1日(税款所属
  •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那么,今天就跟大家讲讲住房公积金转移相关问题。1、参...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那么,今天就跟大家讲讲住房公积金转移相关问题。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
  • 能办理哪些住房公积金业务?(1)、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2)、...
    能办理哪些住房公积金业务?(1)、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2)、该卡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账户信息。①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②查询缴存账户当年缴存明细;③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④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当年还款明细;⑤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3)、该卡支持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资金划转。①提取住房公积金;②划转特定情况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③归还住房
  • 在央行发出降息信息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6日发出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
    在央行发出降息信息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6日发出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同步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0.25%。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显示,调整后的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创历史新低。若按目前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30年计算,贷款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额为2245.2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
  • 一、离退休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一、离退休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销户提取:(1)提供退休证(离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养老基金核定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达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的,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失业两年以上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