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所提出的公积金为何不能一次性领取一事,及时作出回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据了解,市民王先生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反映说:他的公积金账户里有9万多元,想一次性领取;并且,在此前的三年里一直没有领取过。目前,他每年要还贷款4万多元,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只能提取4万多元。对此,他不能理解,想了解这方面的政策规定。
南通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此事后反馈:第十九条中明确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且该文末同时规定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办法。根据以上有关政策规定,南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应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间内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第三方财富公司导航 | |
---|---|
私募公司导航 | |
私募产品导航 | |
私募经理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