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一次调整农民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新的政策将再次放宽提取的条件、时间,提高提取的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据悉,这已是我市第五次放宽农民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新的政策实施后,将有更多的农民工更方便地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大多在湖务工的农民工没有相对稳定、适于家居的住所。
为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帮助农民工实现“安居梦”,我市从2003年起,率先系统地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上月底,累计有农民工9.16万人参加了公积金制度,使用公积金达4.88万人次,共14.3亿元,其中提取公积金4.13万人次、 1.7亿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7465户,共计发放贷款12.6亿元。 相比常住居民,农民工收入偏低,而且流动性大。针对这一特点,我市在为农民工建立公积金制度中,在政策突破方面大胆实践,推行了首次建制低门槛、辞工离城随时取、租房房租能提取、买房贷款有优惠、困难家庭有贴息、农村建房也支持等做法,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被评为全国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的刘永辉是我市农民工公积金制度的受益者之一。
原籍安徽省六安市的他,在十几年前携妻儿来湖打工,几年前,刘永辉在市区购得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价格是24.5万元,结合期限为20年的16.5万元公积金贷款,刘永辉只需首付8万元,每月还款1024.48元,就有了自己的住房。按目前规定,他还能享受按月冲贷452元,每月贴息225.22元,这样算下来每月只要支付347.26元。 为吸引更多的农民工新建公积金,我市降低了农民工进入的“经济门槛”,在进入后再逐步规范到标准执行。目前,农民工公积金制度已覆盖到全市非公企业的75.2%。同时,如果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再在湖州就业,只要凭相关证明,就可以随时提取本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免除了农民工的“二次奔波”。 我市的农民工公积金制度还支持留城农民工买房,即使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额度都是最低标准,也可以享受到最高年限30年的近15万元贷款。
对于低收入困难农民工家庭,还发放贷款利息补贴,缓解他们的还贷压力。据统计,2006年至今,我市已向2251户低收入贷款家庭发放利息补贴250.31万元,人均贴息1000元左右。 同时,农民工公积金制度还支持困难农民工租房,凭相关证明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06年至今已有1037户外来务工人员提取了297万元公积金支付房租,确保了农民工安心租房。支持回乡农民工建房,是我市农民工公积金制度中的一大亮点。今年4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新农办联合下发了,支持农村建房的农民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改建农房。目前,我市已在长兴县煤山镇下沙花园和吴兴区八里店镇移沿山两个小区展开试点,已发放了两批公积金贷款,总计32笔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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