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建房、翻修住房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不同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提取过程中需要哪些申请材料?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2、集资建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款收据;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4、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县(市、区)级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并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实地,若情况属实,予以办理;
5、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县(市、区)级房管、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并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实地,若情况属实,予以办理;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①在西宁中心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明细;
②其他中心贷款或商业性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及《住房借款合同》、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书》或契税发票、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已婚配偶无工作的,提供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无收入证明)、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及完税证明;
8、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一次性安置(买断)公证书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0、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迁出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1、死亡、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或同意转入单位的协议书;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提交办理材料。
2、办理手续
职工持《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所需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中心审核后,打印《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签章。
3、提取公积金
受托银行凭审核后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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