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的模式都是借助他们的通道发行私募产品,通道机构才是真正的受托人,阳光私募只是投资顾问,私募机构的主动权被降低,在这些模式下,私募基金需要向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机构缴纳通道费用,高额的通道费用大大增加了私募基金的成本。
此外,三种通道均会面临不同的投资限制,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策略的自由发挥,因此高通道费用、多投资约束被认为是限制阳光私募发展的两大障碍。在备案登记制度出台之前,也有私募公司通过发行有限合伙制的基金,自己作私募基金管理人,但由于有限合伙方式在国内并不成熟,管理较为混乱,尝试的机构较少。备案登记制度实施以后,通过私募管理人牌照自主发行受到了越来越多私募机构的青睐,甚至开始动摇原有借用通道发行模式的主流地位,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在协会备案有产品发行的私募机构中,自主发行模式已经逐渐超越顾问管理模式。
自主发行基金产品,不仅可以节省一大笔通道费用,大幅降低私募基金的发行成本,而且没有发行通道以后,还简化了发行流程。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通道机构会在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中设置投资限制条款,限制个股比例、多空单、仓位等,而且私募机构不能自己下单,且只能通过授权给通道机构统一下单,因此自主发行的基金可以避免很多投资限制,增强了私募机构的自主地位。此外,自主发行的资质要求和投顾门槛更加宽松,给私募机构更多的发展机会。
自主发行面临的挑战
虽然自主发行方式具有节约成本、增强自主地位、减少投资限制、简化发行流程、降低门槛等多方面的优势,但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也会面临一些挑战:作为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基金的整个运行过程负责,原本归为通道方的风控、合规和一些法律责任需要自己承担;脱离通道以后,私募机构从投资顾问转为基金管理人,原来由通道方提供的业务也需要自己完成,例如基金产品创设、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绩效分析、IT系统、法律事务、会计报告等事项。
对于大型私募机构而言,从投资顾问转为基金管理人并不需要太多调整,公司在各个业务方面的人员配置基本比较全面,且具备一定的品牌力和影响力,可以顺利过渡。但对于中小型私募而言,如果自行发行产品,原本由通道机构提供的服务均由自己承担,需要增加人员配置和基础投入,还会分散管理团队的精力。对于私募机构而言,投资管理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如果被附属业务分散精力,反而得不偿失;此外,一些刚起步小型私募机构需要借助通道机构的知名度、权威性、销售和运维能力来发展自己,对于自主发行还“有心无力”。
目前很多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学习国外对冲基金的做法,把私募基金的周边业务外包给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基金团队专注于资产管理,提升投资管理业绩。为促进国内基金外包业务健康发展,基金业协会出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实行外包机构备案登记,外包服务机构为私募机构解决后顾之忧。
随着外包机构的壮大与成熟,预计未来自主发行、自主管理的方式将成为最主要的发展方向,过去的一些通道业务也将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而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也会出现一批专门服务于私募机构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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