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
日期:2018-11-30 来源 :网络
五险一金的缴纳是由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的缴纳构成的,近日,东莞住房公积金有了新政策,新政策调整了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执行年度等。保险网将为您介绍最新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一、今后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年度由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根据东莞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二、今年从

五险一金的缴纳是由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的缴纳构成的,近日,东莞住房公积金有了新政策,新政策调整了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执行年度等。保险网将为您介绍最新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一、今后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年度由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根据东莞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二、今年从5月1日起,为了适应相应的社会发展,我们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了调整,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3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上限保持不变,仍为17863元/月,该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原则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因超出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或我中心执法要求,需要调整至规定范围的,不占用当年调整次数。

四、因劳务派遣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统筹关系等情况存在多个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同一个缴存单位缴存的,每年可多次调整基数。

五、缴存基数首次调整到我中心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一次以上调整需由缴存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缴存单位的基数调整情况说明等)向我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东莞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新系统上线以后,我中心对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5〕14号),管理逐渐规范,但业务运行过程中因单位经办人工作疏忽等原因,未尽检查核实责任,导致部分或者全部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确需重新调整,针对这一情况,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以及第三十二条规定,允许单位因更正错误进行二次调整基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需资料:

(一)申请二次调整缴存基数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清册。

(三)反映职工真实工资的材料(如上一年度工资明细或工资条)(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地点:

我中心各办事处。

三、注意事项:

(一)单位须自首次调整基数办结之日起30日内提出更正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两次及以上更正不予受理。

(二)如我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工资明细或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存在疑问,需到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或要求单位提供其他必要材料的,单位及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否则我中心可取消该笔或该职工的更正申请。

本通知作为东公积金通〔2015〕14号文件的补充通知一并执行。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2011年9月1日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冲还贷”)...
    2011年9月1日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冲还贷”),实现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南宁,目前仅建设银行可办理该项业务。 据了解,办理委托逐月自动还贷手续后,从申请的次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直接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委托人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市民不必每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
  • 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9月1日起办理委托...
    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9月1日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简称 冲还贷 ),此业务目前仅限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哪些情况可享受这种便利?办理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9月7日,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什么叫 冲还贷 ? 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日下发的相关通知中获悉, 冲还贷 业务仅限在建设银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宣布,今日起,建设银行广州城区各网点全面恢复办理住房公...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宣布,今日起,建设银行广州城区各网点全面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此前该系统已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广州银行各网点成功上线;至此,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全面上线投入使用。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提取政策和所需材料不变,“提取手续将更加简便”,比如无须区分提取顺序人和划分提取额度,免去职工需到不同银行开具提取证明,以及只有第一顺序人申请后、其他共同提
  •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重在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同时也取消了4项收费项目。据业内人士透露,事实上,泉州早已取消其中部分收费项目,剩余的收费项目只需几百元即可,取消4项收费项目在泉州影响不大。至于其他具体措施,10月20日下午记者走访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表示尚未收到上级单位的相关通知,目前
  • 政策还提出,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
    政策还提出,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任兴洲说: 这项政策使得缴存职工能够尽快享受到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缩短等待时间。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旭认为,公积金贷款 认房认贷 、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等规定,让不少因工作变动而断缴的职工无法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缴存时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是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
  • 住房公积金政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住房问题。日前,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了解到,...
    住房公积金政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住房问题。日前,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 闽八条 意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广大职工更好地改善住房条件,10月起石狮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惠民新举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由原来的80%提高到100%。 今年8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正式公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计八条内容(简称 闽八条 )。
  • 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实行新政,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在90平方米(含)以下...
    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实行新政,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对二套房仍按原规定进行认定和审核,中直、国管等分中心与北京地方的缴存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二套房按原定标准审核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此次新政规定,购买政策房或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
  •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贷款政策。 公告指出,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将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公告还显示,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
  •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实行新政,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实行新政,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对二套房仍按原规定进行认定和审核,中直、国管等分中心与北京地方的缴存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二套房按原定标准审核    此次新政规定,购买政策房或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