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再次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日期:2018-11-26 来源 :网络
继去年8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8日发布实施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对贷款人 需缴纳公积金的时限和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等进行了调整:

继去年8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8日发布实施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对贷款人 需缴纳公积金的时限和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等进行了调整:

 

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贷款缴存时限延长6个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是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 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 不动摇 的精神,结合当前实际,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更好地帮助有需求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进一步促进住房合理消费,有效减低贷款风险,并且 新政策是对去年6月15日出台的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据了解,去年6月15日,东莞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从当年8月1日开始,东莞公积金贷款从原来的只认贷不认房,调整为既认房又认贷。 贷 款时限方面,去年6月15日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新政策把这一时限提高到了12个月。上 述负责人称,由于新政策所针对的是新上岗人员,而新上岗人群的购房能力和需求并不大,所以时限的调整只是很小程度地延迟贷款时间,并不会对造成太大影响。 房屋总价取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 贷 款额度方面,新政策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购买首套住房 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 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购买 双拼房 按二套房认定 新政还规定,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 入的55%;购买 双拼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 多拼房 的,不予贷款;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再次 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 前收回该笔贷款。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东莞公积金 贷款新政 1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为6个月。 2贷 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 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3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 4购买 双拼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 多拼房 的,不予贷款。 5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6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主要变化 关键词: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8倍 新政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对此,部分市民表示,新政使住房公积金变得越来越如同 鸡肋 。 我们现在都是贷银行的房款,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这次政策调整之后,意味 着我们如果想改善住房,几乎没有可能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东莞再次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8月4日,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城市公布,淮南市作为我省唯一入选城市...
    8月4日,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城市公布,淮南市作为我省唯一入选城市名列其中,合肥市因为种种原因无缘试点。 面对入选此次试点的城市,“避热就冷”成为一种现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介绍说,试点城市申报名单换了几次,最初设想申报合肥、安庆等城市,但最终确定只报淮南一市,并最终获批。 为啥选择淮南?公积金闲置资金充裕 那么为什么选择淮南?省住建厅公积金住房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合
  • 8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8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终于敲定,全国共有28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市,淮南成为我省唯一试点城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加快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定向用于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和政
  •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淮南市被确定为28个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淮南市被确定为28个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之一。这是首批试点中我省唯一入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定向用于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据了解,28个试点城市中共有133个建设项目获批。 去年10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其中明确提出,我国将选择有条件的城市作为首批试
  •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审批有关...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审批有关工作已经展开,淮南作为我省第一个申报的城市,目前申报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据悉,去年10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其中明确提出,我国将选择有条件的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我
  • 淮南日报2月4日讯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
    淮南日报2月4日讯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以及贷款等政策都有较大调整,调整后的政策更有利于市民购房,有利于刺激市民住房消费,有利于改善市民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具有政策性、互助性和社会性,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促进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
  • 已经2008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
    已经2008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
  • 住房基金如何领取公积金利率表各处室、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住房基金如何领取公积金利率表各处室、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根据精神,经请示住建部,从2012年7月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由现行的4.2%下调至4%,下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7%下调至4.5%,下调0.20个百分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贷款利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准确性,做好工作
  • 南京最新公积金利率表信息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2年7月6日起,下...
    南京最新公积金利率表信息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2年7月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由现行的4.2%下调至4%,下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7%下调至4.5%,下调0.20个百分点,南京最新公积金利率表。一、2012年7月6日前,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执行放款,请做好相关手续衔接和合同文本利率的
  • 住建部发布通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
    住建部发布通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25个百分点。通知全文如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1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2010年12月24日,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20日发出通知,根据2010年10月19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20日发出通知,根据2010年10月19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从即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通知要求,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从2010年1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