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当前有关部门积极运作申报淮南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试点城市”。 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住房建设贷款,定向用于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房建设。
为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市政府成立了由9个部门组成的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行性研究,并分别召开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代表、缴存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制定了,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申报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近日将报省政府、国家住建部待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获批后,将会为淮南市的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注入大量资金,对带动淮南市住房投资和消费、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加快解决淮南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等都具有现实意义。
第三方财富公司导航 | |
---|---|
私募公司导航 | |
私募产品导航 | |
私募经理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