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日召开的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省将进一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水平,年底前社会化发放率将达9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益处是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不受原单位未来经济效益变化的影响。
为此,江苏明确了离退休人员原有待遇不变、原有福利待遇支付渠道不变、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关系不变三大原则。到去年底,全省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接近八成。大稳定的社会保险基金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前提和保障。在试点社会化发放初期,江苏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改革,将原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差额结算养老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委托单位代发,改为单位每月向社保部门按时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保部门每月直接向离退休个人拨付养老金。
截至2010年底,全省完成此项改革的参保单位比例已达98.42%,今年将实现全覆盖。目前,江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1.20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0.6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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