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35元,这惠及我市9300多城乡老年居民,待遇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 我市自2010年、2011年先后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起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已连续4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市与南宁市青秀区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区最高。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爱城乡居民,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具体行动之一。今后,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还会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我市社保局按照上级的工作布暑,积极修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参数,对符合条件的9300多名参保人员的信息数据进行核查,认真做好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的准备工作,于2015年4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2014年7-12月、2015年1-3月提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部分,确保了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凭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答:凡具有凭祥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从业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需缴纳多少钱?答:目前,城乡居民缴费档次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3、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如何补贴?答:政府对正常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贴, 政府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4、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答: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除上述困难群体以外的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5、首次参保及次年续保缴费的,如何缴费?答: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应按与社保机构、农村信用社三方共同签订委托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协议书的协议规定,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选定缴费档次的当年保险费金额足额存入银行存折(卡),由农信社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费。 6、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要携带什么材料?答:参保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属于重度残疾人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④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证明;⑤属于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的,需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⑥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需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答: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并按人均4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金补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跨区域转移吗?答:参保人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制度衔接时点为最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条件,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不足15年的则可申请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参保登记地点:城乡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社区)或镇社保服务中心。
第三方财富公司导航 | |
---|---|
私募公司导航 | |
私募产品导航 | |
私募经理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