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母亲死亡到社保部门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17000多元
日期:2018-10-31 来源 :网络
男子伪造母亲死亡,只为得到母亲名下房产以及骗取丧葬费抚恤金,可谓丧尽天良。据悉,该男子与85岁老母亲同住,为了想得到母亲放下房产与老人账户的钱,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男子竟伪造母亲死亡,以自然死亡的名义注销母亲户籍,又将母亲名下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今,男子的伎俩被拆穿,老人户籍、恢复的手续还在办理中。据报道,沈某的老母亲吴老太85岁了,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老公已经去世,沈某是她最小的儿子。本来她

男子伪造母亲死亡,只为得到母亲名下房产以及骗取丧葬费抚恤金,可谓丧尽天良。据悉,该男子与85岁老母亲同住,为了想得到母亲放下房产与老人账户的钱,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男子竟伪造母亲死亡,以自然死亡的名义注销母亲户籍,又将母亲名下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今,男子的伎俩被拆穿,老人户籍、恢复的手续还在办理中。据报道,沈某的老母亲吴老太85岁了,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老公已经去世,沈某是她最小的儿子。本来她和沈某同住,后来沈某结婚,娶了个外地媳妇,租住在嘉善,吴老太就一个人独居在嘉兴江南新家园小区。虽然老太太满头白发,但身体还挺好,生活都能自理,每天都会搬个小凳子到社区警务室附近的小广场坐坐,和村里一起拆迁过来的老人聊聊天,小区里的老人们大多都认识她。有段时间,老太太都没在小区露面,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看到小儿子把她接去住了。可大约一周前,大家纷纷传言老太太过世了。社区民警倪鑫福感觉有点异常,因为按农村习俗,老人过世一般都要请亲戚吃豆腐饭,可同村的根本没人知道。为了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他找到吴老太的女儿,也住在江南新家园。女儿连连说不可能,虽然平时和弟弟关系不好,但母亲过世这么大的事,不可能不通知。倪鑫福就开始怀疑,他担心吴老太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而且老太太的小儿子沈某一直游手好闲,名声不太好,有盗窃前科,是不是他在动什么歪脑筋。倪鑫福着手调查,他从七星派出所获悉,就在前几天,沈某到过派出所,以自然死亡的名义注销了母亲的户籍,而办理母亲死亡证明只是手段,沈某在之后还办了一些大事。那就是他到社保部门领取了丧葬费、抚恤金和老人账户的钱共计17000多元,又马上将母亲的一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经过调查,10月29日,警方在嘉善某出租房找到沈某时,看到了活得好好的吴老太。沈某交代说,自己成家后有个2岁的儿子,本来就没工作没钱,想卖了母亲的那套房子作为本钱做点小生意。可叹的是,老太太还以为儿子突然把她接过来同住是孝顺,谁也不忍心告诉她真相。【社保知识】1、丧葬补助金参加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基金中支付。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通货膨胀会降低其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目前个人账户资金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仍低于通货膨胀率,不能实现保值增值。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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