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按照10%的标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是国家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养老金。那么,2014年,河南省如何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呢?4月1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明确了相关调整事宜。“哪些人”的基本退休金上调此次上调退休人员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不在调整之列。“怎样”上调基本退休金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如何调整”,此次调整方法很是人性化,采用“普遍调整+适当倾斜”的方式进行。普调上调的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第一部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第二部分为“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适当倾斜”,适时提高三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第一类,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4个年龄段按不同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第二类,按照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第三类,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何时发放”上调的基本退休金“确保4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对于人们关心的“上调养老金何时发放”问题,明确指出。据了解,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来源清楚,资金充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要求,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遇到问题怎么办明确,各地要切实将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事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执行中发现问题,可及时报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同时,对于相关事宜,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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