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调整在哪些呢?
日期:2018-11-26 来源 :网络
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放宽贷款使用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3.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

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

放宽贷款使用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3.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扩大贷款使用范围

1.开展异地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开展父母为子女购房贷款业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可为本辖区内也可为异地房产,但必须以本地区房产做抵押。

3.开展装修贷款业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装修贷款,但必须以房产做抵押,拟装修的房屋为两年之内的新购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

4.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的,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新增加租房提取、90平方米以下首套多次提取、未婚子女购房父母提取、贷款购房首付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提取、偿还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支付物业费提取、低保提取8种提取情形。

1.租房提取。租房提取包括租住保障房和商品房两种情况。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凭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发票,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3个月实际支出的房租。租住商品房的,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发票,市中心区职工及配偶每月提取上限为1000元,县(市)区提取上限为600元,3个月提取一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上限额度。

2.90平方米以下首套多次提取。职工在2015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经房产管理部门证明为首套,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购房资料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

3.贷款首付提取。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贷款购房,可在发放贷款后一年内,凭购房首付手续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的账户余额。第二年后,按照原还贷提取规定,每年仍可继续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的还款额度。

4.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提取。职工装修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及配偶凭偿还装修贷款手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提取日期之前的当期还款额度。

5.偿还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在我市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从原户籍城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凭还款手续,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提取日期之前的当期还款额度。

6.未婚子女购房父母提取。2015年1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账户余额。全款购房的,父母凭购房手续和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提取购房日期之前的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还贷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还贷本息。

7.支付物业费提取。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职工可以选择1套住房,凭上一年度支付物业费的发票或财政监制的收据,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上限为3000元,3000元以下的不超过当期物业费实际支出额度。

8.低保提取。职工及配偶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提取日期之前的当期职工账户全部余额。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唐山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调整在哪些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 2014年10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所调整,对职工来说,政策的改变会给贷款...
    2014年10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所调整,对职工来说,政策的改变会给贷款带来哪些变化?户籍不在长春,在长春缴纳的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新开通的冲还贷业务,能给贷款职工带来哪些方便?二手房贷款需要哪些程序?26日10时,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丙球、贷款处处长罗明、贷款处副处长孙明星通过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一解读。新政
  • 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
    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按照住房城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借鉴主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对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今后,我市公积金使用优先支持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和低收入缴存职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首套房贷的家庭申购二套自住房可享首套房贷款政策;无房租房户可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享公积金贷款《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 11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我市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
    11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我市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申请。套数认定标准有变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
  • 三种情形不能申请如果出现所购住房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的、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
    三种情形不能申请如果出现所购住房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的、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等三种情形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贷款期限不同而有差别: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年利率按4.0%执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按4.5%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
  •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申请。    套数认定标准有变    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开新闻发布会,解答贷款额度、异地转移和收费等问题。。截至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开新闻发布会,解答贷款额度、异地转移和收费等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已超过85%,泰顺、平阳、洞头等县已超过100%。因为资金使用效率处于全省较高水平,目前我市暂无考虑再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关键词:异地互认、转移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
  • 11月18日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
    11月18日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称:从今年12月18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有关政策,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收费。据该《通知》,职工本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提取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