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铜陵、宣城、淮北、芜湖、六安、蚌埠调整公积金政策后,淮南市的公积金新政现也粉墨登场,内容详情如下:
第一,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第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第四,外地来淮购买商品住房且在淮缴纳公积金的、享受淮南市民同等公积金贷款待遇;
第五,住房置业担保费用不高于3000元;
第六,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由同级财政按实际所缴纳契税给予100%补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由同及财政按照十几所缴纳契税给予70%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有同级财政按实际所缴纳契税给予50%补贴;
第七,在淮工作或外来就业人员在淮南市无房的,新购房均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购房人已还清以前购房贷款的,不计入购房贷款次数;
第八,依法适当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对施工形象进度的要求;
第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 一费制 要求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可延迟到办理商品房预售时缴纳;
第十,以上意见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暂定执行一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为准,购房户凭已办理的房产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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