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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缴费比例金投小编介绍,根据合肥住房管理中心公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
合肥缴费比例金投小编介绍,根据合肥住房管理中心公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单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三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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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比例是多少?今年住房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比例仍按去年规定执行。1、行...
湖州比例是多少?今年住房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比例仍按去年规定执行。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12%标准执行;2、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仍按单位和个人各8%至12%范围内标准执行;3、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单位和个人各20%标准执行,同一单位需执行相同的缴存比例;4、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比例仍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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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曾多次就广州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言,建议降低公积金提贷门槛、统...
今年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曾多次就广州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言,建议降低公积金提贷门槛、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近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其今年两会《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的一份联名提案进行了答复。针对上述建议,除“将努力尝试公积金可以交房租或物管费以及全市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尚可研究争取”外,其他建议均有“较大阻力”或实施条件未成熟。针对上述答复,昨日曹志伟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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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3...
根据《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3年我市经济发展情况,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现将执行标准通知如下:一、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4年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的执行标准201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3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及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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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个人2014年度住房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
成都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个人2014年度住房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单位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3.申请单位职代会决议。4.申请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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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各地自查自纠后,9、10月份住建部将在全国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
在8月各地自查自纠后,9、10月份住建部将在全国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从官方到民间再到舆论场,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热点话题。就此而言,专项督查很重要,符合民意期待。公积金条例实施十余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可依的法规。但由于条例“对下不对上”,只是授权地方制定。这导致各地执行缴存比例和基数上的紊乱。随后,各地按照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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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职工住房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一...
石嘴山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职工住房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一个缴存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调整。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者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工资收入的月份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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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笔者从州管理中心获悉,我州目前已调整住房缴存基数和比例,最高月缴存额...
7月29日,笔者从州管理中心获悉,我州目前已调整住房缴存基数和比例,最高月缴存额上调至2242元。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具体操作方法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超过最高缴存基数时,职工个人的缴存基数只能按最高缴存基数确定;同时严格执行限高保低规定,明确缴存上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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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职工...
湖南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除人才代理机构外,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缴存比例保持一致。人才代理机构因代理单位不同,导致职工缴存比例不一致的,需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年审,并在基数调整清册中详细标明每位职工的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企业因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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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14年度职...
根据国务院《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范围吉林市行政区域所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包括以上单位聘用职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劳务派遣聘用职工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须在本次基数调整过程中,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核定缴存基数,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