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了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全市开始对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退职)和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遗属是此次认证人员的范围。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核对表》《遗属基本信息核对表》下发至太原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各企业,最终分发给离退休人员和遗属本人。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且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在指定位置按留本人指纹。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太原市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将核对表和专用墨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按留指纹后寄回企业。
太原市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企业将核对表及认证标识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应带认证标识照2寸彩照,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遗属的资格认证采取上述类似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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