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人社局副局长王明山介绍,此次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调整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据介绍,此次调整,缴费年限继续与基本养老金增加挂钩,多缴多得。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在基本养老金绝对额度增加的同时,此次调整还向低收入者倾斜。退休人员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在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至~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李勇介绍,为了提高年龄偏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北京仍坚持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据悉,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