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务统计部门每月底前根据领取居民待遇、转移、一次性支取等情况,编制《无锡市区居民养老待遇支付情况汇总表》报市财政局,并申请次月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计划。市财政局每月10日前根据市中心提供的使用计划将资金划拨到支出专户,确保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市社保中心将按月支付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明细及资金及时划转到居民养老保险支付银行,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 市民卡》,在每月15日进行社会化发放。市、区财政局每年对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在次年3月20日前归集到市级财政专户。各区财政局根据市社保中心提供的发放养老金补贴统计表和各区承担责任,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预付下一季度用于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各区承担资金到市级财政专户,年度进行决算。个人帐户管理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市社保中心按照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建立记录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终身帐户。市社保中心财务部门及时核对确认缴费情况,居民保险信息系统按年将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补缴的缴费额分别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12月31日按当日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结算一次,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分别从到帐年月起计息,政府补贴从个人缴费到帐之月起计息。对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将原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或余额,以及折算年限记入个人帐户,并从转入到帐年月起按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息。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按年按实记载并不间断记息,参保人员从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起,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部分先在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支付后余额部分按规定继承或一次性支付。居民养老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金保工程 )管理,通过社会保障 市民卡,方便参保人员持卡缴费、养老金领取和参保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