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异地买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泉州:执行还需细则通知
日期:2018-12-10 来源 :网络
泉州方面:执行还需细则通知 早报讯 (记者郭华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记者昨日采访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虽然咨询的人不少,但泉州还未接到上面的文件通知,“具体什么时候执行,如何执行,还有待上面的细则。”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据悉,此次公积金新政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记者昨日采访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虽然咨询的人不少,但泉州还未接到上面的文件通知,“具体什么时候执行,如何执行,还有待上面的细则。”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此次公积金新政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执行的规定是,异地买房可以提取一定的公积金比重去还房款或者月供,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表示,新政出台到地方执行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据悉,《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相关新闻住建部: “3万多亿元公积金在沉睡”是误读近一半设区城市使用率未达到银行存贷比早报讯 此前,网上有说法称“我国3万多亿元公积金在沉睡”,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回应,称上述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解。据介绍,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张其光称,缴存余额不代表就是“沉睡”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目前用于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合计约2.47万亿元。“因此,截至8月末,我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为1.07万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为70%,接近商业银行水平;资金不良率0.038%,远低于商业银行,资金总体安全。”张其光表示。不过,张其光也承认,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

 

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住房消费资金需求占过去一年住房消费额的30%,而资金供应分布在各个城市,所以资金的归集速度跟不上贷款速度,造成了这些城市公积金贷款出现“钱紧”或“钱荒”。而另一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据介绍,目前,我国282个设区城市中,有49个城市的公积金利用率超过85%,107个城市超过75%,剩下126个城市约在50%至75%。也就是说我国近一半的设区城市公积金使用率没有达到银行存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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