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贷款开始执行最新政策
日期:2018-12-05 来源 :网络
从11月30日起,南通全面执行住建部等四部委公布公积金新政。 四部委的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从11月30日起,南通全面执行住建部等四部委公布公积金新政。 四部委的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据了解,我市的标准定为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低于33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了。 另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新政策执行后,利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的利率由4.05%上升到4.455%,虽然仍比商业贷款8.5折优惠后的利率低0.8个百分点左右,但其上升幅度已足以对市场产生影响。 为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对11月30日之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已经认定、额度已经审核或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与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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