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近日发布消息称,广州有24万人收到的养老金将比以前多,因为里面包含了一笔补发金额。突然补发养老金,本来是件好事,但由于信息公开存在难题,很多退休人员不知道自己为何补发,补发的金额到底怎么算出来的,为何有的人领到万元,有的人一分没有。一些老人通过多种渠道反映他们的诉求。3日下午,广州市人社局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释养老金“倒挂”成因、补发养老金计算方式。原因 年调整幅度高于自然增长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说,养老金“倒挂”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高于养老金自然增长幅度。 所谓养老金自然增长,是指每年六月前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七月后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在增加,新一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新增退休人员首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一般高于上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首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这属于自然增长。养老金的年度调整,是为上一社保年度及之前的退休人员加发养老金。在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相同的情况下,若年度调整增长的幅度与养老金的自然增长的幅度基本一致,前后两个社保年度之间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可基本保持一致;若年度调整增长的幅度高于养老金的自然增长的幅度,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会高于新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此现象即为“养老金倒挂”。 假如一个人在今年6月30日退休,就算在2013年社保年度;假如今年7月1日退休,就算2014年社保年度。假如国家今年元月宣布提高基本养老金,能享受这一政策的,只能是今年6月30日之前的退休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使得2014年度的基本养老金比2013年度假定增加50元,如果国家加发的养老金为50元,则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同缴费年限、同缴费水平的两个同事养老金保持一致,若国家加发100元退休金,那么今年6月30日前退休的将比7月1日之后退休的得到更多的养老金,这就产生了养老金倒挂问题。 现状 缴费越久“倒挂”越不明显“倒挂”的分布存在不同的情形。按缴费年限进行区分,不同缴费年限群体由于年度调整幅度与自然增长幅度的不同,反映出来的“倒挂”情况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缴费年限比较短(25年以下)的群体,“倒挂”情况比较明显,缴费年限比较长(35年及以上)的群体,“倒挂”情况则不明显甚至不存在“倒挂”的问题。 缴费年限一样,养老金水平一致才合理,因此要通过补发退休金的调整解决倒挂问题。此次补发退休金适用于广州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时间段这么划定,是因为2006年7月之前,养老金年度调整没有高于自然增长,不存在养老金倒挂现象,而2013年7月起至之后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倒挂”的情况要看今后国家的政策调整,通过广东省测算的具体情况,再出台相应的补发政策。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说:“国家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金的发放,今后养老金的倒挂问题也许会有所改观。”解惑 根据两个政策计算补发金额 大多工龄较长的退休职工不明白为什么缴费年限较少的人,补贴更多。“那些一次性缴满15年的人,补贴1万多元,难道是鼓励大家缴费满15年就不要再交了?” 此次倒挂问题,解决的是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人员待遇一致的问题,与缴费年限无关。广州市养老金补发原则就是遵循了“使同等缴费水平、同等缴费年限人员待遇水平基本趋于一致”,根据广州市的实际,认真测算“定额、定比、系数”三要素,优化广州养老金“倒挂”问题。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在2009年10月,广州市曾初步着手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原来加发的待遇参照穗劳社养[2009]8号文件,也就是说,从2009年10月开始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已经享受过一次补发养老金的待遇,2009年实行的办法相对粗放,调整方法基本为直接加发一定金额。今年11月21日颁布的50号文件,由广东省经过测算,计算方法通过“定额、定比、系数”三要素(三要素数据都是经过计算机反复模拟测算得出),并依据退休年限计算,每个年度都有对应的公式,相对精确地调整养老金“倒挂”金额。 两次政策要相互对比,才能计算出现加发养老金的金额,这就是广大民众产生疑问的根源问题所在。2009年8号文的待遇低于今年50号文标准,按50号文标准补齐养老金;按8号文计算高于50号文的,由于8号文规定的待遇已享受,所以,高出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由于两份文件有些不同,使一些群众产生不解。为了方便退休人员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计算得到,市人社局将公布加发金额计算明细,分别公开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段、各时间段补发月金额、补发月数、月标准补发金额×补发月数(小基数)、历年各阶段小基数合计(该金额将与退休人员存折上显示的数字一致)。明细计算过程需于下周一才能查询和打印,可通过如下几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登录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 到各社区经办机构前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街镇基层服务平台进行打印; 若存在显示数额与50号文计算结果不一致,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页政民互动频道反映,或通过各级设备经办机构信访部门咨询、反映。 案例1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3个月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 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 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200×38% 565.57×10%×38% =97.49元 市50号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调整增加为97.49×(1 5%)=102.36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100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由于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2841.47元。 案例2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 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 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800×59% 1122.01×11%×59% =544.82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高于市8号文,8号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补发额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领取养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补发9.82 9.82×(1 5%)×12 9.82×(1 5%)(1 5%)×11=252.67元。 这两个案例缴费年限同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领取的退休金没有参加市8号文的“倒挂”补发,这次的给她补上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后退休,已经享受过8号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号文只是再次补发。 案例3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缴费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号文待遇=定额加发 定比加发 =定额×加发系数 首次基础养老金×定比×加发系数 =600×61% 1016.51×14%×61% =452.81元 第二步:参考市8号文待遇为535元 第三步:市50号文低于市8号文,而按8号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贴=535-452.81=82.19元 此种情况即为未收到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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