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7月1日起金华调整个职人员缴存公积金开户条件
日期:2018-12-11 来源 :网络
7月29日讯:早在2010年12月,我市就下发了《金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简称个职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过几年来对个职人员存贷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实践,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1日开始,对此类人员执行缴存登记补充规定,以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该补充规

7月29日讯:早在2010年12月,我市就下发了《金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简称个职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经过几年来对个职人员存贷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实践,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1日开始,对此类人员执行缴存登记补充规定,以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该补充规定明确,个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必须已连续缴纳(不包括补缴和逾期缴纳)金华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1年(含1年)以上。

此外,针对个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负责人还作了特别提醒:“此类人员如果按规定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擅自停缴的,公积金中心将按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只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金华本市自住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相比,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的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主要有三方面的新变化。

变化之一:新《办法》对享受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扩面人群作了明确,即“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也就是说,只要是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金华本市自住住房的,即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化之二: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可以按所购建住房价款总额的规定比例申请贷款额,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限额。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以内,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情况、偿还能力、二手房房龄、抵押物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

实际操作中,从今年8月1日起,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近三年内的征信记录中有连续三期或者累计六期及以上的不良记录,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以前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三年内有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未按时还款的,也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在婺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可以相加,最高可贷款60万元。

变化之三:新《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5年(注:老规定为“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10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距离退休年龄只有20年的,则最长贷款期限只能为25年,以此类推……

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为多缴存者带来利好

据悉,婺城还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制度。“比如有的缴存人已缴了数年,账户余额有数万元;而有的刚刚缴足6个月,账户里也就一两千元。如果每个人同样都能最高贷到30万元。显然有失公平,也无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多缴多用。实行存贷挂钩制度,可以在规定的贷款金额以内实现多缴多贷,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公平性和义务与权利的对等性原则。”该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制度明确规定,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等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或月缴存金额的一定倍数。目前,金华最终将这个倍数确定为20倍。也就是说,今后在婺城,公积金贷款在可贷比例和最高限额内,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账户余额少于5000元,按5000元计算贷款额。这对缴存时间较短的购房者而言,会略有影响。

总而言之,存贷挂钩制度实行以后,购房者实际可贷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20倍确定。当然,最高不能超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限额,而且要符合购买首套普通住宅首付两成,购买第二套或首套非普通住宅最低首付三成的要求。因此,届时如果职工单方想贷足30万元,提取账户余额时,要注意账户里至少要留足1.5万元。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最新资讯:7月1日起金华调整个职人员缴存公积金开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近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今年“广州两会”的《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近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今年“广州两会”的《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举行提案答复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再度建言,应统一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将公积金改为免税工资直接发放,可用于租房甚至交物业管理费等;全省统一公积金系统,公积金实现内部流动,需求少城市可借款给需求大城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于统一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研究并向上汇报,
  • 鹤壁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职工住房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
    鹤壁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职工住房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
  • 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日起,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其中,部分...
    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日起,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其中,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8%调高到12%;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据介绍,从1日起,潮州市直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提高到12%;潮州市直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杭锦旗存在超、超基数缴存现象,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住房公积...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杭锦旗存在超、超基数缴存现象,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调查,表示杭锦旗供电公司不存在“公积金福利”等现象。这个事情的报道引起关注后,记者也联系了杭锦旗供电公司的负责人,但对方表示,上级部门正在调查,不便接受采访,但供电公司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并没有像报道中所说的那么高。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杭锦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人员表示,当地各个单位都是按照规
  • 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由8%提高至12%企业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
    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由8%提高至12%企业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我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从本月起上调了!近日,市某单位的职工刘小姐高兴地对记者说。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其中,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8%调高到12%;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调,意
  • 7月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本月起,太原市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7月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本月起,太原市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    自本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即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 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住房控高保低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
    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住房控高保低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设定南宁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南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201元,据此,设定2014年度南宁
  • 7月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本月起,太原市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7月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本月起,太原市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自本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即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内不得变更。20
  • 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月起,兰州市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月起,兰州市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将有所调整,调整后,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最低不低于4001.42元/月,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2014年兰州市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据悉,此次基数调整主要基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而调整确定。根据兰
  • 近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和月缴存...
    近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调整后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由各10%调整为各12%。记者注意到,在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方面: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4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1207元,月缴存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