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松动
日期:2018-11-15 来源 :网络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缴存职工。该中心结合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贷款及提取等政策做了补充完善。【首付】首套房首付降至20%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缴存职工。该中心结合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贷款及提取等政策做了补充完善。

【首付】首套房首付降至20%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支取】二手房、租房、恶性肿瘤等19种疾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增加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据了解,在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基础上,增加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支取公积金余额的80%,但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购买二手房时,可支取公积金。在购买新房支取的基础上增加购买二手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不得超过总房价的70%。

租房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支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不得超过当地房租水平且不超过当年房租总价,凡有过购房支取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重大疾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19种重大疾病时,可提供单位证明、医院出具的病历、划款账户等相关证明,支取公积金,但支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

提高购房(自建、翻建)支取比例。购房(自建、翻建)支取在原70%的基础上,上调为80%,不超过总预算的70%。新建住房的必须提供当地建设部门的批文,翻建自住住房的必须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

【贷款】:放宽缴存时限,提高贷款额度

在贷款政策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放宽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的限制。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因工作变动缴存时间不足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在担保方式上,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应以所购房为主,其他担保方式为辅。

同时,根据我市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市直和武都区最高贷款额在3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为35万元;其他各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25万元的基础上,提高为30万元。贷款期限由原来的不超过20年,延长至不超过25年,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及担保人法定离(退)休年龄之后1至5年。

在异地办理贷款的,可以在办理贷款业务所在地找一个统发工资的担保人,并用本人所购的房产作抵押。

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支骗贷的,将追回资金,取消在一定期限内再次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同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松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给我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大家,最后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相关推荐
  •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 2014年10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所调整,对职工来说,政策的改变会给贷款...
    2014年10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所调整,对职工来说,政策的改变会给贷款带来哪些变化?户籍不在长春,在长春缴纳的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新开通的冲还贷业务,能给贷款职工带来哪些方便?二手房贷款需要哪些程序?26日10时,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丙球、贷款处处长罗明、贷款处副处长孙明星通过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一解读。新政
  • 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
    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按照住房城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借鉴主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对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通知》。今后,我市公积金使用优先支持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和低收入缴存职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首套房贷的家庭申购二套自住房可享首套房贷款政策;无房租房户可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享公积金贷款《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 11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我市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
    11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我市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申请。套数认定标准有变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
  • 三种情形不能申请如果出现所购住房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的、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
    三种情形不能申请如果出现所购住房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的、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等三种情形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贷款期限不同而有差别: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年利率按4.0%执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按4.5%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
  •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能申请。    套数认定标准有变    通知规定,职工按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五区七县内购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开新闻发布会,解答贷款额度、异地转移和收费等问题。。截至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开新闻发布会,解答贷款额度、异地转移和收费等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已超过85%,泰顺、平阳、洞头等县已超过100%。因为资金使用效率处于全省较高水平,目前我市暂无考虑再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关键词:异地互认、转移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
  • 11月18日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
    11月18日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称:从今年12月18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有关政策,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收费。据该《通知》,职工本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提取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短信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账号
更改注册手机号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
请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 获取验证码
忘记密码?

恭喜您,已注册成功!

百信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安全全程保障

开通百信银行存管账户
暂不开通